教師工作部是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管理與服務工作的職能部門。其工作職責是:
一、依據學校辦學理念、辦學思想和學校發展規劃,組織制定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、年度計劃、規章制度等。
二、建立和完善教師專業發展評估與激勵機制,并組織制定教師專業發展標準。
三、組織制定中青年教師專業發展與骨干教師成長的方案。引導教師做好職業規劃或職業設計,促進教師卓越發展。組織教師進行政治理論學習。
四、組織指導各學院制定本學院教師隊伍建設規劃。
五、負責教師培訓組織和管理,建立和完善教師培養培訓的繼續教育制度,建立教師專業發展“學分銀行”,以適應國家教師隊伍建設和改革要求。
六、負責中青年教師教學技能培訓、外出跟崗培訓、骨干教師個性化業務培訓、名師的高級研修等。
七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,為教師發展提供咨詢服務。
八、建立教師專業發展資源共享的平臺。
九、建立和完善教師專業發展“傳、幫、帶”機制,建立學科“研訓”工作室和遠程“研訓”一體化社區。
十、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